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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丹体育公司称尚未收到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
文章来源:北京科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  点击数:2305  更新时间:2012-02-2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乔丹体育公司称尚未收到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

         乔丹体育公司称,该公司自2000年6月起即开始使用中文“乔丹”作为公司商号,使用中文“乔丹”及图形等作为注册商标,在过去十二年中,出于维护知识产权、品牌拓展等原因,乔丹体育还先后注册了100余件并未使用的防御性商标。

  乔丹体育依中国法律对企业名称享有专用权,对中文“乔丹”等注册商标亦享有商标专用权,这些权利均受中国法律保护。中文“乔丹”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。

  乔丹体育表示,自公司成立至2012年2月22日,“飞人”乔丹从未就其姓名及中文“乔丹”注册商标事宜向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进行过接触,乔丹体育也始终注意在各种场合表明与“飞人”乔丹无直接关系,并强调和“飞人”乔丹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活动。

       乔丹体育称,截至2月26日晚,公司仍未收到国内外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。

      转自:东方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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